2007年4月1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中午辞退员工 当晚遭其报复
朱一红

  主管按规定辞退犯错误的员工,这本无可厚非,但吴某却因此受到了打击报复。4月16日,挨了打还被抢走800元钱的吴某向东阳警方报了案。
  吴某和妻子同在东阳城区一浴场工作,他是该浴场的主管。4月15日中午,吴某按规定辞退了犯错误的员工江某,然而他的这一举动已使江某怀恨在心。当晚7时许,一名服务员对正在上班的吴某说外面有人找,于是吴某就来到浴场门口,一个穿黑白格子上衣的男子迎上说:“主管过来,有事跟你说。”然后领吴某来到附近公交车站,那里已经有3个人在等候了,其中之一就是白天刚被辞退的江某。“黑白格子”发话了,说大家都是老乡,吴某那么不给面子,要吴某请客到浴场免费消费。在遭到吴某拒绝后,4人上前动拳动脚,其中一人还拿了根棍子敲打吴某的手臂。打完后,江某向吴某要500元钱,吴某拒绝后再次遭到了殴打。其中一个“平头”还亮出手臂上的疤痕,称自己是吸毒的,威胁吴某说:“如果不给钱,就拉你去打两针,”还说:“你老婆也在这里上班,不给钱就去报复她。”不得已,吴某将身上的800元钱交给江某。钱到手后,4人分乘摩托车迅速逃窜。
  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